宁化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宁化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TP]-SM2023042
项目名称:宁化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 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 预算 |
谈判 保证金 |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
1 |
1-1 |
宁化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
1项 |
360000元 |
7200元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声明函;
(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资格承诺说明: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5)供应商同时须随身携带以下材料以便现场核查: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转账
售价:¥3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可直接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合同包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有异地购买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hongcai_fj@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开户名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
账 号:1810 4010 0100 2356 16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化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南大街366号
联系方式:伊先生13666999030
名 称: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联系方式:小曾0598-8281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0598-828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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