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储备的公示

关于申报2024年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储备的公示
日期:2023-10-23 10:20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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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畜牧总站《工作办理通知单》(2023N1941号)、《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储备指南》(2023N1941号)等文件要求,为了更好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树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努力争取上级支持,提高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对象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辖区内未实施过省级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且属非省市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公司、户)。

二、基本条件

(一)项目储备坚持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申报对象筹资能力要强,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申报储备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主要是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申报对象要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消纳地,粪污要就近就地消纳。

(三)申报对象具备规划、环评、用地等项目建设条件,有建资源化利用参观通道或观景台的同等优先。

(四)申报对象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详见附件)

三、建设内容

根据现有基础条件,突出种养结合要求,按照“填平补齐”和“完善提升”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省级资金主要用于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加工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重点支持:一是规模场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污水处理后回用冲洗猪栏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规模场储粪场、污水贮存池、堆肥发酵、异位发酵床(含高床发酵)、沼气利用等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二是沼液精准化、智能化利用田间储液池、沼液(肥水)输送管网等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粪污运输车辆购置等。三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四是资源化利用附属配套设施。

四、资金补助

(一)根据申报对象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需求和建设条件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每个项目资金补助不超过3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二)己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申报对象可以申报,但申请的建设内容不得与其它己取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复。

五、其它要求

(一)项目实施主体于20231031日之前将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含电子版)报宁化县畜牧站,每个项目实施方案要一式八份。

(二)2022年已经申报储备的项目,请根据省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实施方案》后重新上报。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余子卿,联系电话:6821859、15859883307,电子邮箱:fjnhxmsy@126.com。

 

附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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