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2〕153号)精神,确定了宁化县谷雨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0家主体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承担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宁化县旺森农机专业合作社等6家主体进行验收,现对验收结果(见附表)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1日。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6830971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
邮 箱:smnhxjgz@163.com
地 址:宁化县农业综合大楼四楼
附件: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结果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验收结果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主体名单 |
建设地点 |
验收结果 |
拟拨付资金 |
1 |
宁化县旺森农机专业合作社 |
石壁镇 |
合格 |
20 |
2 |
宁化县河龙乡大洋村贡米优质稻专业合作社 |
河龙乡 |
合格 |
10 |
3 |
宁化县元火农业专业合作社 |
泉上镇 |
合格 |
10 |
4 |
宁化县其乐农业专业合作社 |
水茜镇 |
合格 |
10 |
5 |
宁化县森飞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 |
城郊镇 |
合格 |
10 |
6 |
宁化县粮安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
湖村镇 |
合格 |
10 |
合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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