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和《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宁农综〔2022〕59号)精神,确定了宁化县忠鑫家庭林场等5家主体为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承担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宁化县忠鑫家庭林场等5家主体进行验收,现对验收结果(见附表)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1日。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6830971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
附件: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验收结果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家庭农场项目验收结果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主体名称 |
建设 地点 |
验收结果 |
拟拨付资金 |
1 |
宁化县忠鑫家庭林场 |
石壁镇 |
合格 |
10 |
2 |
宁化县安远镇永旺生态农场 |
安远镇 |
合格 |
10 |
3 |
宁化县曹坊镇曹利金家庭农场 |
曹坊镇 |
合格 |
10 |
4 |
宁化县新农家庭农场 |
城郊镇 |
合格 |
10 |
5 |
宁化县小春家庭农场 |
城郊镇 |
合格 |
10 |
合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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