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建省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专用章”的函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市属驻宁各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经研究,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专用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专用章”由福建省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管理,仅用于以下行政审批事项:
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平时使用公用人防工程审批
4.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审批
5.拆除人防工程及配套设施审批。
二、审核审批章全称为“福建省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专用章”,具体样式如下:
启用公章印模
三、在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中,审批章与福建省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混用。除在系统专网办理不需要加盖印章的项目外,行政审批事项必需加盖审核审批章方可有效。
福建省宁化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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