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2-10-28 17:07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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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实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实现田园清洁、环境清新、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三明市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处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以“遏制增量、消化存量、统一回收、集中处置”为模式,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监督、回收点有偿回收、回收企业集中存贮运输、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处置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工作,增强农药销售和使用主体的环保意识,杜绝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乱扔乱弃现象,有效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逐步实现我县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安全处置。

三、确定回收主体

()回收主体条件。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确定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中标总回收站,总回收站要有一定的处理设施和存贮场所,农药废弃包装物贮存场所应当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场地300平方米以上,并采取必要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和应急管理设施,防止残留农药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收集提示性信息。

()科学布局。总回收站按照“就近就地、方便合理、安全规范”的原则在乡镇设立若干个回收点,各回收点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总回收站负责集中、贮存、运输及处置。总回收站应定期到各回收点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对收到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要当场进行随机抽查与清点,经双方核实,并在回收清单上共同签字。总回收站、回收点地址、负责人、电话号码自回收开始之日起向社会公开。

四、回收处置价格招标方式

()回收处置价格。本次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瓶、桶、罐、袋等)。经市场询价和参照周边县,结合我县实际确定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价:玻璃瓶4.5/斤(9000/吨)、塑料瓶7/斤(14000/吨)、锡箔纸(袋)9/斤(18000/吨)作为采购最高控制价格,资金控制在25万元以内,最后以实际回收处置数量和中标单价结算。

()招标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最终确定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总价和单价。

五、经费来源及安排

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拨入60万元,项目分两年实施完成。根据《“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和市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任务分解,要求2022年度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30%以上的规划,安排本年度回收处理资金25万元。

六、验收办法

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总回收站收到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在调运上车前当场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后上车,在核实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字同意。

七、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和保障措施。成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并于12月底前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加强督促指导。县农业农村局有关部门督促总回收站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不落实相关要求的依法依规处理,视情节轻重有权取消回收资格。

()落实台账和联单管理制度。回收站向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转移农药包装废弃物时,应当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总回收站应当建立收集处理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的数量、重量、来源、去向等信息,并实现与省级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

(四) 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规范运输与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要求,总回收站应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运输过程满足防雨、防渗漏、防遗撒措施后方可向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运输和处置。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环境健康危害教育,鼓励公众通过信函、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非法收集、倾倒、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严厉打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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