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储备的公示

关于申报2023年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储备的公示
日期:2022-09-28 15:14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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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单点提升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的通知》(明农办〔2022〕52号)、《福建省畜牧总站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闽农牧站〔2021〕6号)等文件要求,为了更好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树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努力争取上级支持,提高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对象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辖区内未实施过省级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且环评批复文件确定存栏规模1万头(含、猪当量)以上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公司、户)。

二、基本条件

(一)项目储备坚持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申报对象筹资能力要强,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申报储备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主要是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申报对象要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污消纳地,粪污要就近就地消纳。

(三)申报对象具备规划、环评、用地等项目建设条件,有建资源化利用参观通道或观景台的同等优先。

(四)申报对象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详见附件)

三、建设内容

省级资金主要用于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加工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重点支持:一是规模场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污水处理后回用冲洗猪栏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规模场储粪场、污水贮存池、堆肥发酵、异位发酵床(含高床发酵)、沼气利用等设施升级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二是沼液精准化、智能化利用田间储液池、沼液(肥水)输送管网等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粪污运输车辆购置等。三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四是资源化利用附属配套设施。

四、资金补助

(一)根据申报对象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需求和建设条件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每个项目资金补助不超过3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二)己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申报对象可以申报,但申请的建设内容不得与其它己取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建设内容重复。

五、其它要求

(一)项目实施主体于2022年10月14日之前将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含电子版)报宁化县畜牧站,每个项目实施方案要一式八份。

(二)2021年已经储备的项目,请根据省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实施方案》后重新上报。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余子卿,联系电话:6821859、15859883307,电子邮箱:fjnhxmsy@126.com。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编写提纲

一、项目摘要

包含项目承担单位、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等内容。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介绍、项目建设地点等内容。

三、项目背景

主要分析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

四、项目实施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详细阐述利用项目资金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的总体思路和路径措施。包含治理路径、工艺选型、达到目标等。

五、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必须对建设内容和资金测算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七、项目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八、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九、有关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近二年审计报告,企业征信报告,可养区、养殖备案、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环评批复、用地等证明材料

十、附图与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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