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经费审核结果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2-09-09 10:10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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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经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147号)文件精神,确定了宁化县华春农机专业合作社等7家主体为项目承担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对宁化县日光农机专业合作社等3家主体上报的《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材料》进行检查、审核,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现对审核结果情况(如附表)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99日至2022916日。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6830971

县纪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8-6883956

 

附件: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经费审核结果情况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99

 

附件

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经费审核结果情况表

序号

建设主体名称

建设地点

审核结果

拟拨付资金

(万元)

1

宁化县日光农机专业合作社

泉上镇

合格

4

2

宁化县安远镇聚乐园家庭农场

安远镇

合格

3

3

宁化县富达家庭农场

石壁镇

合格

3

合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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