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8-09-12 15:51 来源:宁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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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三明市环境保护局权责事项的函》(明审改办〔20181号),《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通过同意调整三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函》(明审改办〔20182号),《三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承接、调整和下放一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明审改办〔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县交通局、环保局、旅游局、司法局、人社局、卫计局、安监局、民政局、国土局等九个单位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增列6项、调整19项、取消20项(详见相关下载处的附件)。

现将各单位取消、承接和调整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予以公布。县直各有关单位对承接、调整的权责事项要规范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并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运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取消的权责事项,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其中属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纳入本部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请各单位做好权责事项的监管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宁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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