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因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我机构拟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予以注销公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年9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万星广场1幢3楼)
联系方式:0598-8719035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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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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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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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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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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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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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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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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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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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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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西大二路31号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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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房权证字第018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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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套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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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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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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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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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西大二路31号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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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用(2008)第145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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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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