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宁化管理部3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按照我市2026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宁化管理部2026年08月3家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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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地址 |
机构类别 |
中止(终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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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5042400712 |
宁化县安远镇康宁大药房 |
福建省宁化县安远镇安远村南大街19号 |
零售药店 |
中止时间 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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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5042400703 |
宁化县复兴大药店 |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东方花园14号 |
零售药店 |
中止时间 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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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5042400621 |
宁化县福春堂大药房 |
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翠江镇中环北路146号一楼 |
零售药店 |
中止时间 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9月18日 |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宁化管理部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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