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宁化管理部1家定点医药(宁化县金辉药店)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按照我市2025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宁化管理部2025年11月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1家零售药店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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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地址 |
机构类别 |
中止(暂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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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5042400704 |
宁化县金辉药店 |
宁化县连岗中路2号翡翠滨江8幢07铺 |
药店 |
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2月12日 |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宁化管理部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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