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2-08 11:03 来源: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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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办发明电202336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化县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闽商务〔202237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域商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2105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09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2023年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闽商务〔2023203号)、《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宁化县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方案》,经县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8

(此件主动公开)

 

 

宁化县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宁化位于福建西部、闽赣边界中部,县域面积2407平方公里,辖1151个华侨农场,总人口近38万。2021年县域商业建设标准达基本型,具体情况(见附件2)如下:

1.2个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均属于基本型。

2.有乡镇商贸中心13个,覆盖乡镇13个,覆盖率达81%。其中:基本型13个,覆盖13个乡镇,覆盖率81%

3.有村级便民商店240个,覆盖建制村合计190个,覆盖率达90%。其中:基本型240个,覆盖建制村190个,覆盖率90%

4.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属基本型。

5.有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点16个,覆盖16个乡镇,覆盖率达100%。“快递进村”覆盖建制村210个,覆盖率达100%,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达50%

6.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66亿元、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速9.1%2021年起),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0.07亿元,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11%2021年起)。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实现县域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有便民商店、村村通快递。力争到2025年县城有1-2个增强型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0%以上乡镇商贸中心、行政村便民商店达到增强型标准;经营农产品的公益性市场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功能覆盖全县各乡镇;培育1家以上县城龙头商贸流通企业。

(二)年度分解任务

20222025年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与乡镇商贸中心、县级物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网点、快递进村、村级便民商店建设改造提升情况、覆盖率、运营情况等各项建设指标实现达到县域商业建设标准增强型的目标(具体目标任务分解数见附件2)。

三、重点工作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提升县城商业设施。发挥交通区位好、消费潜力大等优势,改造提升一批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商场超市和物流配送中心,强化县城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推动县乡村商业联动转型升级。按照市场化原则,倡导充分竞争,大力补齐中心仓、前置仓、分拨转运仓等物流仓储设施短板。支持城市流通企业拓展农村市场,共建共享仓储等设备设施,示范带动中小企业发展。鼓励发展电影电玩、健身娱乐、康养休闲、育儿早教、商旅融合等新业态,满足县城商品和服务消费需求。(县工信局、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供销社等按照职责负责,城区镇配合)

2.完善乡镇商贸中心。鼓励企业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以乡镇集贸市场、中小型商超等为基础,建设改造一批服务人口不低于1万人、辐射半径5公里以内、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发展。充分考虑消费水平差异,力争商品品类齐全,高中低档商品分类分区、错位经营,有条件的可配套建设餐饮、图书、健身、停车场等专区,力求“设立一个点位、繁荣一片区域”。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拓展服务,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支持乡镇供销社改造提升、整合资源,打造以商贸流通、电子商务、文体娱乐、养老幼教为主的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县工信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照职责负责)

3.改造农村商业网点。立足市场有效、政府有为,在人口集中的行政村、中心村(人口规模1000人左右),重点发展一批直营连锁店,引导企业通过布局建设、租赁闲置农家宅院、改造传统商店等方式,就地招录员工,专人管理经营,实现信息共享。在人口较少的建制村、自然村,重点发展一批加盟便利店。坚持“店铺内外干净整洁、货物陈列井然有序、所有商品明码标价、诚信守法经营规范”等标准,向加盟商户提供统一的店铺招牌、陈列货柜、系统平台、数据分析、专业培训等赋能支持,优化农村传统小店经营模式。支持邮政企业建设村级邮政综合便民服务站点。(县工信局、供销社,邮政宁化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照职责负责)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通过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立以县城物流配送中心为中枢、村级服务站为末梢的网络体系,全面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形成“1+N”“N+1”或第三方模式的物流体系。积极探索“电商+快递+供应链”模式,以推进农村物流交通设施改造为机遇,布局建设功能完备、集聚辐射力强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推广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等智慧末端配送模式。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推进邮快合作下乡进村工程,推动农村寄递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共享、数据互联。(县工信局、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供销社,邮政宁化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照职责负责)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1.支持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发挥“政府+市场”“贸易+物流”“上行+下沉”组合叠加效益,鼓励电商、邮政、快递和商贸流通企业以县域为重点延伸供应链,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整合企业供应链、信息、品牌优势资源,打造开放共享的供应链平台,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为更多区域零售商、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增加保值保险、信息化、智能化、诚信化的物流赋能,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打造更加高效的城乡配送体系,打通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提高城乡物流配送效率。

2.建设改造农贸(集贸、批发)市场。顺应全县农业生产布局,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升级改造一批产地专业市场。围绕融入骨干流通网络和内循环体系,以农产品主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销区为重点,综合考虑节点功能、地理位置、产销规模等因素,提升商品交易市场的运营水平。持续开展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马路市场”安全隐患整治,逐步取消露天交易和占道经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和环境卫生。(县工信局、供销社,邮政宁化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照职责负责)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围绕我县农业优势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大力推进商产融合,完善展示体验式、交流互动式服务业态,提升价格形成、信息服务、物流集散、品牌培育、科技交流、会展贸易等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田头市场建设,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对接,促进形成“以产促农、以城带乡、商产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支持农产品产地拓展延伸产业链,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集配中心、产地仓等,鼓励研发应用产后初加工、精深加工设施设备,完善检测、预冷、分选、加工、冷藏、配货、追溯系统等基本功能,实现统一分选包装、统一检验检测、统一装卸配送,提高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培育一批生产标准、技术集成、管理科学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照职责负责)

(五)提高生活服务质量

围绕游、购、娱、食等持续推动消费促进活动。支持结合举办地方特色美食节、烹饪技能大赛等商贸文旅活动、消费融合活动。引导社会资本建设村民生活服务站,推动各类小店开展送货上门、快递代收、充值服务、生活缴费等便民增值服务。依托乡镇商贸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提供餐饮、停车、健身等服务,利用村民活动中心、夫妻店等场所提供理发、维修、废旧物资回收等便民服务。鼓励城镇市场主体到乡村设点直接向农民提供服务,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让发展红利更多惠及农村群众。(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照职责负责)

四、项目计划

(一)项目遴选过程

成立宁化县县域商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目标和要求,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征集遴选项目,通过乡(镇)推荐、在各部门项目库中征选、向商贸企业征集等渠道征集项目,并牵头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功能作用和建设进展情况,经征求多方意见、多次论证遴选后确定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再上报市、省商务部门并录入商务部县域商业摸底系统。

(二)拟支持项目情况

全县共有2个项目列入福建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储备项目库(2023年),拟补助资金共400万元,均为乡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见附件3),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安远镇商贸中心;

建设内容:建成安远农特产品交易中心,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建设商贸中心、交易中心、配送中心,设农产品展示区、果蔬区、肉类区、禽类区,同时配套建设停车场、水、电、绿化等基础设施,满足乡镇居民实用消费和一般生活服务需求;

建设周期:20231月—202312月;

实现功能:新建集镇商贸中心,改善乡镇集贸市场面貌,优化生活服务供给;

计划投资额:2023年度计划投资520万元;

拟支持金额:200万元。

2.项目名称:淮土镇商贸中心;

建设内容:一是建设占地面积14,总建筑面积约为1万平方米的井边小区商贸综合体,包括商品交易中心、商业建筑及公共设施等;二是建设占地约3000平方米影剧院旧址商贸区,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直播带货功能区、农特产品展示销售区等;三是规划粮站旧址建设500平方米农副产品储存冷藏仓库及相应设备购置,满足批量商品配送服务;四是改造井边小区商贸综合体—粮站旧址—影剧院沿街商铺;

建设周期:20223-202412月;

实现功能:实现基本满足周边居民的米面粮油、家居百货、农资、餐饮、生活服务、休闲娱乐等一般性消费需求;

计划投资额:510万元;

拟支持金额:200万元。

以上项目竣工营业后1个月内由责任主体(企业)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县工信局会同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主要验收项目包括实际投资额、使用方向、建设计划完成情况、竣工后实现功能及预期目标绩效初评。同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提出验收结论、整改建议,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保障机制

(一)项目管理制度

1.项目遴选。通过乡镇逐级推荐、多部门项目库等多种渠道征集、遴选项目,建立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分年度建立储备项目库,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同时,积极宣传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扶持措施,着力提升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社会知名度和参与度。

2.项目实施。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务网等公示拟实施的项目清单;明确各项目责任主体及各部门分工,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存在问题,形成政策合力,统筹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3.项目验收。由县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验收。

(二)资金管理制度

制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产权属、管护主体责任和使用规范,加强资产监督管理。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资金在项目验收后拨付。

(三)日常监督机制

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并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引入项目审计制度,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业主要建立工程监理制度,规范决策过程,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对上级检查、自查等发现问题业主要制定整改方案,县工信局要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四)信息公开机制

接受中央财政奖补的企业,须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数据,县工信局负责内贸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填报,并依法保护企业信息安全,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相关信息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工信局政务公开栏公开。

六、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

 

附件: 1.宁化县县域商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摸底情况、总体目标及年度分解

任务表

3.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1 

 

宁化县县域商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饶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邱加泉  县工信局局长

成 员:陈俊杰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世安  县发改局副局长

张峰仁  县工信局副局长

赖锡光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凌延平  县农机推广中心主任

张河平  县人社局副局长

         徐  俊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世雄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县运输发展中心三级主任科员,支部书记

邹微微  县文旅局副局长

        刘雯蓉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黄小明  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叶春建  县供销社党组成员

黄庆江  邮政分公司副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邱加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附件2

 

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摸底情况、总体目标及年度

分解任务表

设区市:

乡镇总数(不包括街道):

16

县(市、区):

建制村总数:

210

序号

指标

2021年
底数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5年
约束性
目标

1-1

基本型以上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数

2

2

2

2

2

≥1个

1-2

增强型以上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数

 

 

1

2

2

/

1-3

提升型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数

 

 

 

 

 

/

2-1

基本型以上乡镇商贸中心数

13

13

17

20

20

≥乡镇总数

2-2

增强型以上乡镇商贸中心数

 

 

2

4

6

/

2-3

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数

 

 

 

 

 

/

3-1

拥有基本型以上商贸中心的乡镇数

13

13

14

16

16

=乡镇总数

3-2

拥有增强型以上商贸中心的乡镇数

 

 

2

4

6

/

3-3

拥有提升型商贸中心的乡镇数

 

 

 

 

 

/

3-4

基本型以上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自动计算)

81%

81%

88%

100%

100%

100%

3-5

增强型以上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自动计算)

0%

0%

13%

25%

38%

/

3-6

提升型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自动计算)

0%

0%

0%

0%

0%

/

4-1

基本型以上村级便民商店数

240

245

250

255

260

≥建制村总数

4-2

增强型以上村级便民商店数

 

10

25

45

65

/

4-3

提升型村级便民商店数

 

 

 

 

 

/

5-1

拥有基本型以上便民商店的建制村数

190

195

200

205

210

=建制村总数

5-2

拥有增强型以上便民商店的建制村数

 

10

25

45

65

/

5-3

拥有提升型便民商店的建制村数

 

 

 

 

 

/

5-4

基本型以上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自动计算)

90%

93%

95%

98%

100%

100%

5-5

增强型以上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自动计算)

0%

5%

12%

21%

31%

/

5-6

提升型村级便民商店覆盖率(自动计算)

0%

0%

0%

0%

0%

/

6-1

基本型以上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

1

 

 

 

2

≥1个

6-2

增强型以上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

 

 

 

 

1

/

6-3

提升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

 

 

 

 

 

/

7-1

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点数

16

16

16

16

16

≥乡镇总数

7-2

拥有快递物流服务站点的乡镇数

16

16

16

16

16

=乡镇总数

7-3

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点覆盖率(自动计算)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8-1

村级快递物流服务站点数

147

150

155

160

168

≥建制村总数

8-2

拥有快递物流服务站点的建制村数

210

210

210

210

210

=建制村总数

8-3

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站点覆盖率(自动计算)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9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
(主要快递企业市场化合作开展共同配送,统一分拣、配送的快递单量占比)

50%

60%

70%

80%

90%

0%

10

达到的县域商业建设标准
(未达基本型、基本型、增强型、提升型)

基本型

基本型

基本型

增强型

增强型

基本型
以上

11

建设改造冷链设施项目数

/

1

4

2

 

/

12

建设改造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数

/

1

5

2

 

/

13

建设改造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项目数

/

 

 

 

 

/

14-1

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亿元)

65.96

72.56

79.81

87.79

96.57

/

14-2

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速(2021年起)

9.1%

10.0%

10.0%

10.0%

10.0%

/

15-1

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亿元)

9.72

10.59

11.44

12.36

13.47

/

15-2

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2021年起)

10.0%

9.0%

8.0%

8.0%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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