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的函

宁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工作的函
日期:2021-04-28 17:01 来源: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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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防止规模性返贫的现象发生,根据《宁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落实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2020〕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当前返贫动态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

(一)监测对象

1.返贫风险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

2.致贫风险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收入略高于现行扶贫标准的非建档立卡农村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一是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二是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的家庭。

二、及时排查、定期推送

(一)排查重点

各乡(镇)和民政、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应急、残联、总院等职能部门要重点排查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等收入大幅度缩减或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的家庭,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地开展疑似对象的筛查工作,特别要关注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无劳力户、受灾户等农村困难群众。

(二)报送要求

按照“周汇总、月筛查”的工作原则,各乡镇要每周汇总一次干部走访摸排情况,并于本周将监测对象的初步名单报送县扶贫办;民政、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应急、残联、总院等县职能部门于每月20日前,将因灾、因病、因学、因残导致收入大幅度缩减或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的监测对象初步名单(详见附件)报送给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每月将比对结果反馈给乡镇,由乡镇再次进行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县行业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信息的更新和动态调整工作,及时将因受灾、患重病、高学费、残疾、房屋损毁等因素导致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加大的对象筛查出来;同时,要协同县扶贫部门做好监测对象的联审和帮扶政策落实工作。乡村两级要定期开展走访摸排,严格认定程序,公开、透明、公正地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确认出来;同时,因户施策,有效落实好各类帮扶措施,持续现固提升脱贫质量

 

附件:宁化县监测对象初步筛查情况表

 

联系人:杨洋,电话:66505348,邮箱:nhnbwkh@163.com。

 

 

宁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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