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3年1月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1-06 15:43 来源:宁化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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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民政办泉上华侨农场: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闽民202112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本月下拨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647467.9元(具体金额见附件)。

    一、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到位,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不得手工发放,发放前请再次核对发放花名册,及时将死亡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及其他需退保人员核减,并将多出资金退回宁化县民政局13895101040001632账号城乡低保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金应支付到对象个人账户,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供养金应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体账户。

    二、请及时向当月退保对象送达停止享受低保的书面通知书,以及对新申请低保审批未通过对象送达不予批准低保的书面通知书,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2020年12月起新增低保使用确认告知书告知申请人低保或特困供养审核确认结果,及时将审核确认结果录入社会救助综合系统。

 

附件:宁化县20231月城乡低保金拨款通知单

 

 

 

宁化县民政局

202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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