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林业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22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4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快我县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发挥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了《宁化县2022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宁化县2022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宁化县林业局 宁化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宁化县2022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
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油茶产业快速发展,提高林农发展油茶的积极性,提升油茶的经济收益,充分利用中央财政鼓励产油大县的优惠政策,让更多的林农得到政策实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40号),2022年度我县作为产油大县获得奖励资金214万元,为切实把该项资金用好用实,结合我县油茶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为指导,结合我县油茶资源现状、产业基础及发展潜力,促进油茶基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油茶产量和种植效益,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推动油茶精深加工和油茶品牌创建,大幅度提升全县油茶生产综合水平,着重奖励油茶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发展油茶产业,充分调动我县林农发展油茶产业的积极性,切实保障林农收益,促进我县油茶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号);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40号)
三、基本原则
资金使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必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采取“先建后补、谁建补谁”的方式,促进油料产业发展,惠及于农。
四、资金补助方案
(一)项目实施要求
1.油茶加工设备新购和技改升级
为鼓励油茶加工生产,促进油茶产业发展,对加工企业新购加工设备和技改升级进行奖补。补助范围及注意事项: (1)设备购买时间必须为2022年至2023年;(2)该项补助为设备补助、烤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油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为鼓励规模型油茶林基地标准化建设,促进油茶产业稳步发展,对全县规模型油茶林基地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奖补。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基地连片在300亩以上。
(1)基地道路建设。油茶基地内新建作业便道,按宽2.5米、厚5-8厘米砂石路建设。
(2)灌溉系统建设。新建水池及灌溉系统,建设标准为容量20立方米水池及1000米管道。
(二)项目奖励标准
1.油茶加工设备新购提供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账单、正式税务发票等资料,补助标准不超过设备采购金额的50%,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50万元;烤房按照500元/平方米标准补助,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10万元。已享受过同类油料加工财政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2.油茶基地内基础设施奖补标准:新建砂石路作业便道每公里补助1万元;新建水池及灌溉系统每立方1000元的补助。已享受过交通、水土保持等同类财政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每年初提前摸底,组织辖区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实施主体申报项目,由林业站汇总报送至林业局备案,建立项目储备库。建库时要做好“三公示”,即项目征集前公告、项目征集后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及入库排序公示。今后项目资金安排应按项目入库确定的排序进行分配。项目储备库每年需及时更新一次,次年入库项目应接续上年入库项目排序,入库项目有效期3年。
4.单个企业年度各项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程序和资金拨付:
1.实施单位(个人)向各乡镇林业站申报登记,经项目所在乡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统计汇总上报县林业局。
2.县林业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方案逐一核实验收,经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到实施单位(个人)账户。
3.所有申报材料和验收材料等资料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县林业局各存档一份。
五、资金管理
1.强化部门协作。为保障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顺利开展,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林业局以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资金使用的组织领导,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开展并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监督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评价;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资金,指导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评价。
2.强化资金管理。所有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号)文件要求,并认真执行“先建后补”的补助原则,县林业局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奖励资金,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纪行为,依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并按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3.强化项目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理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一是县林业局负责对补助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建立设备补助验收台账,对设备型号、加工量、出产日期要登记造册,要核对设备购买发票的真实性、时效性;三是强化项目验收检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实施业主需提供工程预结算、工程质量验收单(由有资质单位验收)和设计图、竣工图等相关材料;四是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确保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的效益,把奖励资金使用成为引导林区油茶农户走向致富道路的有力支持。
4.抓好宣传培训。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奖励资金补助宣传,增加政策透明度,使林农对奖励资金补助政策有清楚的了解,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2—2023年宁化县油茶加工设备补助项目申请表
2.2022—2023年宁化县油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申请表
附件1
2022—2023年宁化县油茶加工设备补助项目申请表
申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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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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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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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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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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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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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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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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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项目补助。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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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
林业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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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站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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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林股意见: 负责人签字:
财务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2—2023年宁化县油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申请表
申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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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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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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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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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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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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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补助(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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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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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项目补助。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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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意见 |
林业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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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站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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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林股意见: 负责人签字:
财务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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