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林业局 宁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化县2022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2-26 13:23 来源:宁化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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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局属有关股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4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快我县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发挥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了《宁化县2022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宁化县2022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宁化县林业局      宁化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宁化县2022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

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油茶产业快速发展,提高林农发展油茶的积极性,提升油茶的经济收益,充分利用中央财政鼓励产油大县的优惠政策,让更多的林农得到政策实惠,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40号),2022年度我县作为产油大县获得奖励资金214万元,为切实把该项资金用好用实,结合我县油茶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为指导,结合我县油茶资源现状、产业基础及发展潜力,促进油茶基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油茶产量和种植效益,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推动油茶精深加工和油茶品牌创建,大幅度提升全县油茶生产综合水平,着重奖励油茶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和种植大户发展油茶产业,充分调动我县林农发展油茶产业的积极性,切实保障林农收益,促进我县油茶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号);

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40号)

三、基本原则

资金使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必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采取“先建后补、谁建补谁”的方式,促进油料产业发展,惠及于农。

四、资金补助方案

(一)项目实施要求

1.油茶加工设备新购和技改升级

为鼓励油茶加工生产,促进油茶产业发展,对加工企业新购加工设备和技改升级进行奖补。补助范围及注意事项:    1)设备购买时间必须为2022年至2023年;(2)该项补助为设备补助、烤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油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为鼓励规模型油茶林基地标准化建设,促进油茶产业稳步发展,对全县规模型油茶林基地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奖补。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基地连片在300亩以上。

1)基地道路建设。油茶基地内新建作业便道,按宽2.5米、厚5-8厘米砂石路建设。

2)灌溉系统建设。新建水池及灌溉系统,建设标准为容量20立方米水池及1000米管道。

(二)项目奖励标准

1.油茶加工设备新购提供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账单、正式税务发票等资料,补助标准不超过设备采购金额的50%,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50万元烤房按照500元/平方米标准补助,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10万元。已享受过同类油料加工财政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2.油茶基地内基础设施奖补标准:新建砂石路作业便道每公里补助1万元;新建水池及灌溉系统每立方1000元的补助。已享受过交通、水土保持等同类财政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3.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每年初提前摸底,组织辖区内符合补助条件的实施主体申报项目,由林业站汇总报送至林业局备案,建立项目储备库。建库时要做好“三公示”,即项目征集前公告、项目征集后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及入库排序公示。今后项目资金安排应按项目入库确定的排序进行分配。项目储备库每年需及时更新一次,次年入库项目应接续上年入库项目排序,入库项目有效期3年。

4.单个企业年度各项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程序和资金拨付:

1.实施单位(个人)向各乡镇林业站申报登记,经项目所在乡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统计汇总上报县林业局。

2.县林业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方案逐一核实验收,经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到实施单位(个人)账户。

3.所有申报材料和验收材料等资料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站、县林业局各存档一份。

五、资金管理

1.强化部门协作。为保障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顺利开展,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林业局以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资金使用的组织领导,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开展并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实施,监督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评价;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资金,指导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评价。

2.强化资金管理。所有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8〕413号)文件要求,并认真执行“先建后补”的补助原则,县林业局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资金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奖励资金,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违纪行为,依有关规定追回补贴资金,并按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3.强化项目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理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一是县林业局负责对补助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建立设备补助验收台账,对设备型号、加工量、出产日期要登记造册,要核对设备购买发票的真实性、时效性;三是强化项目验收检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实施业主需提供工程预结算、工程质量验收单(由有资质单位验收)和设计图、竣工图等相关材料;四是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确保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的效益,把奖励资金使用成为引导林区油茶农户走向致富道路的有力支持。

4.抓好宣传培训。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奖励资金补助宣传,增加政策透明度,使林农对奖励资金补助政策有清楚的了解,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2—2023年宁化县油茶加工设备补助项目申请表

2.2022—2023年宁化县油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申请表


附件1

2022—2023年宁化县油茶加工设备补助项目申请表

申报主体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号码

 

身份证号

 

银行帐号

 

计划投资(万元)

 

申报补助(万元)

 

建设内容

 

申报主体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项目补助。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公章:         月   日

乡镇审核意见

林业局审核意见

 

林业站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乡(镇)政府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营林股意见:

负责人签字:

 

财务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附件2

 

2022—2023年宁化县油茶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申请表

申报主体名称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号码

 

身份证号

 

银行帐号

 

计划投资(万元)

 

申报补助(万元)

 

建设内容

 

申报主体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项目补助。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公章:            

乡镇审核意见

林业局审核意见

林业站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乡(镇)政府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营林股意见:

负责人签字:

 

财务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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