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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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化县翠江镇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9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具体项目名称、金额详见附件),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列“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闽发改投资〔2022〕426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分配情况表
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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