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

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有效减轻创业者经济负担和压力,政府出台“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申请对象

(一)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毕业5年内是按发证时间计算,即获得毕业证书起60个月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就业困难人员。近3年内实现自主创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外出务工或经商,近3年内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且在劳动年龄段的农民工(户籍在乡镇或村的均可视为农民工)。 

补贴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分为5000元和10000元两个档次,从区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一)申请人及其本人创业项目符合上述条件,且申请人在本人的创业项目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下同)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人及其本人创业项目符合上述条件,且带动就业人数在5人以上的(含5人),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者本人按带动就业人数计算,带动就业人数以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为准。 

申请说明

线下:宁化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就业中心办公室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宁化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返乡创业农民提供返乡人员外出创业务工或经商的佐证材料;创业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创业项目提供《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等。

办理流程

由县劳动就业中心受理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后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县财政局,从已下拨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办理地址

宁化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就业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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