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业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

概述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业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第十五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以下统称违禁物品)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第十六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并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业务。 

 

享受待遇

申请并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业务。 

申请说明

1.客运站经验收合格;
       2.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以下统称违禁物品)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申请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经办人身份证件(此证照已纳入免提交证照清单,无需提交纸质和复印件)
4*承诺书
5授权委托书
6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客运站)

办理流程

 一、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窗口现场办理。

 

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infoType=1&unid=148184B64F16DC1D08B6674471EEE735

 

办理地址

 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窗口现场办理,或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todo-fingerpost?infoType=1&unid=148184B64F16DC1D08B6674471EEE735

相关事情

常见问题

Q: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是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字?

A: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是否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字。

Q:

是否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

A:

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现场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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