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要注意增强合同意识、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验看有效证书。可售项目必须“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售的还应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特别提醒:购房人要查验“五证”原件,要核实拟购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载的房屋幢号和楼层范围内。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会有很大的风险,可能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请购房人慎重考虑。
二、审慎签订合同。一是在签订合同之前,认真阅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二是必须要求出卖人网上签约,签订合同时应使用国家住建部和工商总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标准文本,应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土地使用期限、付款方式、交付条件、交房时间、产权登记等约定条款,并应就可能发生的面积差异、规划设计变更、质量问题、违约责任等问题的处理以及补充性条款与出卖人进行充分沟通和明确。必须确保合同中所有内容填写完整和全部理解后,方可签订合同。三是对于易发生产权争议的公共部位或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三、及时登记备案。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购房人应当要求出卖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购房人与出卖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关于预告登记的条款,并依约定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以确保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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