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日期:2018-09-05 16:45 来源: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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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商品房项目建设形象进度达到总层数的五分之一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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