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家宝被他人故意损坏,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么?

日期:2023-11-15 09:51 来源:宁化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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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造成被侵权人严重精神损害时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品,比如损毁了他人的传家宝、结婚纪念照、遗照、孩子的胎毛笔、毕业证书等,造成被侵权人严重精神损害的,不仅要按照物品本身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还应当对给被侵权人造成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在适用时要注意,要以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限,且造成被侵权人严重精神损害的,才能要求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侵权人仅有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不适用该条规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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