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是实际驾驶人还是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答:事故属机动车一方责任时,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出借人无过错不担责。上路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对被保险机动车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租赁、借用他人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实际使用人与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不是同一人的,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比如明知提供的车辆存在缺陷又因该缺陷导致交通事故,将车辆出借给没有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过期、驾驶证准驾车型与出借车辆不符的使用人、醉酒的使用人等情形,则机动车出租人(出借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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