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在快递途中、签收之前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日期:2020-09-21 10:55 来源:宁化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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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卖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和第六百零四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取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在交付之前标的物出现毁损时,要由卖家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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