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小常识

日期:2019-06-12 17:59 来源: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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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答: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2、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有何区别?

答:在药品的包装上,都印有药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通用名是国家规定的统一名称,同种药品的通用名一定是相同的。商品名则是由不同生产药厂对自己制剂产品所起的名字,并经过注册,具有专用权。所以同一种药物由不同药厂生产的制剂产品往往具有不同的商品名。如阿莫西林(通用名)是一种青霉素类抗生素,不同药厂对它生产的制剂商品名有阿莫新、阿莫仙、阿莫灵等。

3、什么是假药?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4、什么是劣药?

答: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5、怎样辨别药品的真伪?

答:首先购买药品必须从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购买。另外,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辨别药品真伪。

1)包装:假药包装较为粗糙、色调较差、套色不佳、字迹模糊、文字说明中常出现错别字等,仔细辨别可见破绽。

2)气味:一些药品具有特殊气味,如气味发生改变,有怪味或气味消失等,均应引起警惕。

3)外表:正品药品颗粒均匀,不易捻碎。假劣药品则颗粒大小不一,易褪色,易捻碎且捻碎后有淀粉样感觉。正品药品中的分散片口服能迅速溶解,假药分散片则溶解速度缓慢。另外,假劣药品在距其所标出的出厂日期不久或在其所标的有效期内,往往发生变色、粘连、松片、裂片、沉淀、发霉、腐败等变化。片剂可以从有无裂痕、黏边、变形、色泽是否光亮、大小是否规则等方面判断。颗粒剂则以是否结块、发黏来鉴别真假。

4)期限:经批准合法生产的正规产品应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使用年限以及使用限期内某些药品如出现沉淀、变色等情况时的处理。假药往往有生产日期而无使用年限,或有使用期限又无生产日期,甚至有时会两者均无注明。

5)说明:经批准合法生产的药品,其说明书内容准确,治疗范围限定严格,使用的方法、禁忌、毒副作用等,均有详细说明。宣称包治百病的往往是假药或违法宣传。

6)文号:药品批准文号有“药”字样,如“国药准字H13020726”、或“国药准字Z20013140”。若批准文号为“健”或“食”字样则不属于药品。

6、如何识读医生处方?

答:医生处方包含药品的名称、剂型、剂量、数量、用法。处方上剂量和用法常用的简写如下:g——克,mg——毫克, g——微克,ml——毫升,u——单位,qd——1日1次,bid——1日2次,tid——1日3次,qid——1日4次,q2h——每2小时1次,q8h——每8小时1次,qn——每晚睡前1次, 2~3次/d——每日2~3次。皮下——皮下注射,肌注——肌肉注射,静注——静脉注射,静滴——静脉滴注。

7、如何理解药品说明书上的“慎用”、“忌用”和“禁用”?

答:“慎用”提醒服药的人服用本药时要小心谨慎。在服用之后,要细心观察有无不良反应出现,如有就必须立即停止服用;如没有就可继续使用。所以,“慎用”是告诉你要留神,不是说不能使用。如清开灵口服液有清热解毒、镇静安神作用,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应慎用。

“忌用”,是指已达到不适宜使用或应避免使用的程度。标明“忌用”的药,说明其不良反应比较明确,产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很大,但人有个体差异而不能一概而论,故用“忌用”一词以示警告。比如患有白细胞减少症的人要忌用苯唑青霉素钠,因为该药可减少白细胞。

“禁用”,这是对用药者的最严厉警告。禁用就是禁止使用。比如对青霉素有过敏反应的人,就要禁止使用青霉素类药物;青光眼病人绝对不能使用阿托品。

8、胶囊可以打开服用吗?

答:有些病人嫌胶囊不好吞,老人和小孩更觉胶囊难吞,于是干脆把胶囊打开,将其中的药粉倒出来服用,这样做是不对的。

因为药物用胶囊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掩盖某些药物中不良气味;二是某些药物不需在胃中而必须在肠中溶解,制成肠溶胶囊剂以保证药物效力充分发挥。如果把药粉倒出来服,不但影响疗效,而且还会产生一些副反应。

9、口服药,是饭前还是饭后服?

答:口服给药是一种最常用、最方便的给药方式,但药物口服后必须经消化、吸收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影响药物消化、吸收的因素很多,其中与进食的先后关系十分密切,有的药物必须在饭前服用,有的则需饭后服。

宜饭前空腹服的药物有:肠道抗感染药,因为此类药物要求肠道内药物浓度较高,进食会降低药物浓度;胃壁保护药,因为服用此类药物后药物会在胃内分散并在胃壁形成一层保护膜,若与食物同时服用或饭后服用则药物会与食物混合而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肠溶衣片剂,因为该类药物需到达肠道以后才能消化吸收,而进食会影响胃的排空,延迟其消化、吸收;利福平、氨苄青霉素等药物因易被食物中纤维素吸附而使集体对其吸收减少,也应在饭前服用。此外,某些驱虫药、泻药等也需要饭前服用。

宜饭后服用的药物有:鱼肝油等脂溶性药物,因为脂溶性药物可溶解于食物中的脂肪内,更容易吸收;助消化药与食物同时服用,其助消化作用更佳。大多数药物都可以饭后服用,特别是那些胃肠道反应比较严重的药物,饭后服用可以减轻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

10、煎中药如何掌握加水量?

答:煎药时若加水太多,则延长了药物煎熬时间,使一些不宜久煎的药物失去固有的疗效;加水太少,则药物有效成分不易煎出,而且容易煎干、煎糊。那么,到底应该如何掌握水量呢?

一般来说,加水量应以药液沸腾时高出药面一横指为宜,但也不可拘泥,用水的多少应根据药物种类来确定。属于调理、滋补类的中药头煎需加水700~1000ml,二煎400~500ml;解表类中药头煎需加水400~600ml,二煎250~300ml;一般药物头煎需加水500~700ml,二煎300~350ml。

此外,如处方中含有夏枯草、金钱草、鱼腥草、竹茹、通草、灯心草等吸水性强的药材,应适当多加些水,以防药物吸水膨胀,水被吸尽。

11、哪些属中药特殊的煎法?

答:中药的特殊煎法包括:

1)先煎:适用于有效成分不易溶出的矿物、甲骨类药物,或久煎可使毒副性降低的药物。如龙骨、牡蛎、龟板、鳖甲、矿石类药物、生附子、生川草乌等。

2)后下:适用于煎煮中有效成分易挥发或易被破坏的药物。如薄荷、砂仁等。

3)包煎:适用于质地轻浮、不便煎煮,或颗粒细小及易粘锅、糊化、焦化,或带有刺激咽喉的毛状物等类药材。如辛夷花、旋复花、枇杷叶、车前子、葶苈子之类。

4)另煎:多适用于贵重药物。如人参、冬虫夏草等。

5)烊化:适用于胶类药物,将其单独熔化。如阿胶。

12、什么是中药的正确服药方法?

答:中药汤剂大多宜温服,发散风寒药宜热服,呕吐或药物中毒患者宜小量频服,滋补药宜饭前服,驱虫药和泻下药宜空腹服,健胃药及对胃肠有刺激性的药宜饭后服。

13、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何规定?

答: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取得经营资格。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14、为什么必须保管好药品说明书?

答:家庭药箱经常为了贪图方便,把药品的包装和说明书都扔了,只留药瓶,而这正是“储药的大忌”。首先,所有储存的药品都应该在储存前详细看清说明书,掌握储存条件的要求。第二,它上面有较详细的说明和指导。第三,掌握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日期以及用量。

15、家庭怎样保存药品?

答:家庭保存药品,应遵循以下方法:

1)分门别类,做好标记。原包装完好的药物,可以原封不动地保存。散装药应按类分开,并贴上醒目的标签,写明有效期、名称、用法和用量。

2)避光。西药大多是化学制剂,阳光中紫外线能加速药物变质,特别是维生素、抗菌药物,遇光后都会使颜色加深,药效降低,甚至变成有害的有毒物质。

3)密封。空气中的氧气能使药物氧化变质。所以,无论是内服药还是外用药,用后一定要盖紧瓶盖。

4)保持干燥。干燥是为了防潮,有些药品极易吸收空气中的水分,而吸收水分后很快变质。阿司匹林是一种易吸潮的代表药,吸潮后便开始缓慢分解成水杨酸和醋酸,产生浓烈的酸味,对胃的刺激大大增加。

5)低温阴凉。药物的化学反应随温度的上升而加快,温度上升10度,化学反应速度可增加2~4倍。因此,药品的存放位置,应选择在家中最凉爽处。有些药物须低温保存,一定要放入冰箱冷藏室,不得存放于冰箱速冻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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