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消费提示
1.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应向经营者索取购货凭证,并妥善保管。
2.选购国产化妆品时,应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上有无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净含量、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印有企业原《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的产品包装标识可使用至
3.选购进口化妆品时,应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原产国或地区(香港、澳门、台湾)名、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或在华依法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净含量、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或非特殊用途备案文号等信息。
4.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文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凭证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http://qy1.sfda.gov.cn/datasearch/face3/dir.html)查询。
5.化妆品不应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凡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属于非法宣传。
6.消费者如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瘙痒、刺痛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并保存产品及外包装、标签说明书等,通过医院向所在地监管部门反映。消费者也可直接向当地监管部门反映疑似的化妆品不良反应。
7.消费者如有发现违规经营化妆品的,应及时向12331举报热线投诉。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