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压力容器注册登记指南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指南
事项名称 |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 |
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TSG R5002-2013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
办理条件 |
1、特种设备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3、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
申报材料 |
1.《压力容器注册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证(个人拥有);(提供复印件) 3.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提供复印件) 4.压力容器制造监督检验证书;(提供复印件) 5.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质量证明书》(实施安装的压力容器);(提供原件) 6.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及安装监督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 7.改造、移装、过户的压力容器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证明》。(提供原件) 8.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订的明确安全责任的承租或者承包合同。(查看原件) 以上复印件均要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发证 |
收费标准 |
免收 |
办理时限 |
申请数量在10台以下的, 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数量在10台以上50台以下的, 6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登记数量超过50台的,9个工作日内完成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在法定办结时限内的基础上再压缩60% |
受理部门及科室 |
特安股 |
办理地址 |
城关南大街33号 |
受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冬季)/15:00至18:00(夏季) |
联系方式 |
6836171 |
监督电话 |
6823571 |
签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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