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报条件是什么?
申报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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