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经批准正式设立,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职学校;
2.民办中职学校变更与终止须由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同意;
3.申请民办中职学校分立、合并与终止须进行学校财务清算。二、申请材料:
(1)民办学校终止办学申请报告
(2)财产清算报告
(3)学校董事会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
(4)董事会会议决定
(5)学校师生安置情况说明
(6)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咨询电话:0598-6824077
三、受理和审批机构:宁化县教育局职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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