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应如何提出申请

日期:2023-09-22 11:08 来源:宁化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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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事一类、二类、三类客运班线经营或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从事四类客运班线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在直辖市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向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省内包车客运实行分类管理的,对从事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从事县内包车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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