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翠华山小区E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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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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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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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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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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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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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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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亩)
(设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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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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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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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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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华山小区E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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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华西路北侧(翠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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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56平方米(51.53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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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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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容积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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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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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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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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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4万元(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定金按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2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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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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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宁化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所交付的拍卖出让地块为“净地”。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单独或者联合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19日到我局用地股领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19日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2月1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2月20日上午10时在宁化县国土资源局十二楼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须在宗地内配建幼儿园,其要求:
①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调控的通知》(闽政办〔2016〕167号)规定,该宗地内E2地块配套建设幼儿园,规模6班180人,按《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标准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2478㎡(生均指标13.77㎡),并配套建设完成室外活动场地、校门、景观等附属设施,总投资不少于1100万元(以最终财审结算为准)。配建幼儿园建筑应体现客家特色,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县规委会评审通过。
②配建幼儿园为“交钥匙”工程,建设、装修及交房标准按照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附件执行。
③配建资金保证金在报名时缴交550万元,剩余550万元须由竞得人在60日内全额缴入县财政指定账户(未按期缴清的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滞纳违约金标准每日1‰缴纳违约金)。待幼儿园开工后,配建资金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主体三层楼板浇捣完成支付30%,主体封顶支付20%,外墙脚手架落架支付30%,验收交房并财审后支付20%。项目配建工程投资须经财政审核,若结算实际投资大于规划设计条件配建投资,财政不予补差;若结算实际投资小于规划设计条件配建投资,余额不予退还。
④幼儿园须在商品房办理预售许可面积50%以前完成主体封顶。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教育局管理,产权归县人民政府。
(二)竞买成交后,竞得人已交竞买保证金3814万元全额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首期付款,出让金余额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50%,60日内缴清全额。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宁化县国土资源局用地股
联系电话:0598—6826632,0598—8715369
联系人:傅女士、林女士
开户单位:宁化县土地收储中心
开户行:工行宁化支行
账号:1404046419010026790
开户行:建行宁化支行
账号:35001647407059000168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宁化支行
账号:428664332608
开户行:宁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
账号:9030623010010000027287
宁化县国土资源局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