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 宁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化县国土资源局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福建省宁化县丰角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五年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宁化县丰角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五年采矿权;
2、项目简介:该矿区位于三明市宁化县济村乡武层村,行政区划隶属宁化县济村乡武层村管辖;矿山保有地质储量(333):55.15万立方米;设计开采储量:46.5万立方米;设计采矿损失量:0.93万立方米;本次出让储量:45.57万立方米;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 4.6年;出让年限5年;矿区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 0.0366平方公里,矿区坐标(CGCS2000)详见下表
拐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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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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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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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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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74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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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5777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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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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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68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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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5805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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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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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71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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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5805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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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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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905.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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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5796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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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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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88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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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5789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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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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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77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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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57748.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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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深度:由+ 544米至 +371 米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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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方式:公开拍卖。
三、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利企业法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及地点:2018年10月11日至2018年11月8日17时止(仅限工作日)到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幢梅列工商联大厦23层福建天立拍卖有限公司报名,同时购买拍卖出让文件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要求: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拍卖文件,须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三份(均加盖公章);如果委托他人购买拍卖出让文件,须另外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或足以证明其真实性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三份。
五、缴纳保证金的金额及要求
竞买人应于2018年11月8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竞买人与保证金缴款人须是同一法人单位,不得由他人代缴。
1、福建省宁化县丰角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五年采矿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缴纳竞买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工行三明列东支行
账号: 1404026319100002576
收款单位:福建天立拍卖有限公司
2、福建省宁化县丰角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五年采矿权附属资产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
缴纳附属资产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福建宁化成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031 3100 1001 0000 050914
收款单位:宁化县财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9日10时00分,在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三楼)。
七、确定买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起始价100万元。起始增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增价若干次后可由拍卖师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本次采矿权拍卖设有保留价,在不低于保留价的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保留价的,则不成交。
八、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按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最新规定存取。
九、注意事项
1、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2、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竞买人缴存保证金即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出让人出让的矿产资源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建筑物等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畴;
4、采矿权出让收益(拍卖成交价)不包含采矿权占用费和办理采矿权登记时要求提交的各种资料报件所需费用等;
5、成交后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按规定进行结果公示;在公示无异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宁化县国土资源局签定《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前买受人须缴清前期费用及定金(成交价的20%),采矿权出让收益缴交方式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执行。
6、本宗采矿权出让为附带资产包出让,买受人除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还需支付采矿权出让附属资产费用(包括已建工业场地基础设施、机器设备等)。附属资产(资产包)评估值为人民币陆佰捌拾捌万元整(¥6880000元),附属资产包只作为固定资产,不作为采矿权拍卖对象。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的剩余款项及附属资产保证金在买受人履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缴足定金及前期费用、未缴清附属资产费用,视为违约,买受人已缴的竞买保证金及附属资产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佣金按拍卖成交价的2%收取,由买受人向福建天立拍卖有限公司缴纳。
9、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化县国土资源局、福建天立拍卖有限公司
地 址:宁化县南大街81号、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幢梅列工商联大厦23层
联 系 人:巫先生、林先生
电 话:0598-6829319、15259841891
宁化县国土资源局、福建天立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