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 宁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宁化县国土资源局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福建省宁化县马家围矿区建筑用砂岩矿 采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宁化县马家围矿区建筑用砂岩矿;
2、项目简介:该矿区位于三明市宁化县安乐镇马家围村,行政区划隶属宁化县安乐镇马家围村管辖;矿山保有地质储量(333):213.09万立方米;设计开采储量:178.76万立方米;本次出让储量:100万立方米;开采矿种:建筑用砂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预计服务年限 8.8年;出让年限5年;矿区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 0.082平方公里,矿区坐标(CGCS2000)详见下表。
拐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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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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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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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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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467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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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72605.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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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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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4437.6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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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72898.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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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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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4265.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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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72761.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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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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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4498.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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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72468.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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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深度:由+ 722米至 +600 米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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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方式
公开拍卖。
三、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利企业法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及地点:2018 年8 月31日至2018 年9月29日17时止(仅限工作日)到宁化县中环路142号(县体育中心)二楼报名,同时购买拍卖出让文件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要求:竞拍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三份(均加盖公章);如果委托他人购买拍卖出让文件,须另外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或足以证明其真实性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三份。
五、缴纳拍卖保证金的金额及要求
竞拍人应于2018 年9月29日 17: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方式将竞拍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竞拍人与竞拍保证金缴款人须是同一法人单位,不得由他人代缴。
福建省宁化县马家围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竞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收缴竞拍保证金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福州市鼓屏支行
账号:1300 3101 0400 05509
收款单位: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六、竞拍时间及地点
2018年9月30日16时00分,在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三楼)。
七、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起始价172万元。起始增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增价若干次后可由拍卖师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本次采矿权拍卖设有保留价,在不低于保留价的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的剩余款项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成交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八、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按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的最新规定存取。
九、注意事项
1、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2、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竞买人缴存竞买保证金即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出让人出让的矿产资源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出让采矿权范围内的土地资源、林业资源、建筑物等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畴;
4、采矿权出让收益(拍卖成交价)不包含采矿权占用费和办理采矿权登记时要求提交的各种资料报件所需费用等;
5、成交后当场签订《福建省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进行结果公示;在公示无异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宁化县国土资源局签定《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收益缴交方式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执行。
6、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的剩余款项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足部分《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一次性缴清,不成交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7、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交易佣金按成交出让金的2.7%收取,由竞得人向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缴纳。
8、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宁化县国土资源局、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 址:宁化县南大街81号、宁化县中环路142号(县体育中心)二楼
联 系 人:巫先生、陈先生
电 话:0598-6829319、13905916258
宁化县国土资源局、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