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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SM06103-1500-2018-00122 文号 宁教安〔2018〕1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8-11-20
标题 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03-1500-2018-00122
文号 宁教安〔2018〕11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8-11-20
标题 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2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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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安委办〔2018108号)和《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宁安委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县中小学生交通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决定在全县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细节关乎生命  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1210日,其中1126日至122日为集中宣传周,12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

 三、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1.深入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进课堂等活动,针对不同年龄层次,充分利用三明市安全教育平台,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专题讲座、主题班会、观看宣传片等形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对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知识开展一次全面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不坐超载、无牌无照、报废车辆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骑超标电动车,不捎带和乘坐同学的电动车,不超速、闯红灯、随意变道等交通违规行为,自觉养成佩戴安全头盔驾乘的习惯,自觉摈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树立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理念。同时各校要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学生不仅要做文明安全交通的实践者,还要努力当好宣传员,结合本校实际通过向家长、亲朋好友发放《交通安全告家长书》等形式,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对家长、亲朋好友进行交通安全提醒,共同拒绝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2.进一步完善“警校共育”工作机制。联系交警部门与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组织开展“学生交通安全”、“1530安全教育”等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完善“警校共育”工作机制,落实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制度,通过讲座、警示片、案例分析、宣传挂图,发放《交通安全告家长书》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醒师生乘车、骑车和行路安全,倡导学生及家长自觉摈弃交通陋习,共同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

 3.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员工文明出行模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教职员工文明出行,做学生示范者和引领者,通过教育好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巩固全县交通安全大整治、“礼让斑马线”等行动成果,助力平安宁化建设。

 (二)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主动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志愿团体和学生家长的支持配合,整合社会资源,组建由交警(协警)、值日行政、教师、学校保安、学生家长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针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的高峰时段、重点部位,开展接送学生进校、劝导交通违法、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等志愿服务工作,共同维护好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努力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情况,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三)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

 学校要组织人员开展一次全方位的交通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为学生乘车、骑车、横穿马路和教师、家长在上下学时的遵守交通行为及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等。

 要注重实效、抓好落实,对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措施到位,对师生在交通过程中违规或不文明的行为,根据情节进行整理归类,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宣传窗、黑板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针对性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将其作为预防减少学生交通事故、推进校园安全工作和城镇学校排堵保畅的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定详细方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造舆论声势。各学校要通过校园网,自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校讯通、宣传栏、海报等媒介,加大对交通安全的宣传报道力度。

(三)加强工作指导。县教育局将加强此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月期间的图片、图像、文字资料等一手鲜活素材,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新闻报道线索。124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含相关图文资料)报送县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成果和重要活动可随时报送。联系人:孙春明,电话:6821281;邮箱:nhjyjaqg@163.com

 

 

  

 

 

  宁化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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