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8-1100-2021-00046 文号 宁林〔2021〕12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1-10-11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8-1100-2021-00046
文号 宁林〔2021〕12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21-10-11
标题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林业局关于印发“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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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林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宁化县林业局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在持续推进林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在我县林业系统开展 “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清单

(一)开展消防风险(问题)攻坚行动。县林业局成立专项攻坚行动指导服务组采取“四不两直”、座谈等形式,对攻坚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存在消防风险的企业建立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责任目标落实到位强化重点岗位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逃生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深入开展消防风险点排查治理,建立安全台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防火应急扑救队,厂房内设置禁火、禁烟标志,在易发生事故的设备、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疏通消防通道,布设消防栓(或消防池),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演练和消防教育培训,企业每月开展消防安全督查,消除消防事故隐患。企业法人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强力推进落实,强化安全责任防范措施,企业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具体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首责、扛起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

(二)开展营林、森工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各生产单位要做好劈草、炼山、挖穴、造林、抚育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生产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岗前培训,严禁上下重叠作业,作业人员应水平“一”字形排开,炼山用火要审批,炼山区域边缘要设防火隔离带,炼山时应从山顶往下烧,用火现场要有人看护,并配扑火工具,要配戴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胶鞋等,保障人身安全。二是要在木材采伐、集材道施工、堆头集材、装车、林区公路等方面加强监管,排除隐患,必须设置界线标志,途经作业区道路的来路口和去路口都要设立警示牌,必要时应设岗哨,未经准许不得进入作业区域,应从山下往山上顺序采伐,作业时操作者应站在上坡面,严禁下方有人,不准上下垂直重叠作业,作业点之间的水平安全距离应在70米以上,必须持证上岗,油锯手、机动车驾驶员、挖掘机驾驶员必须持有操作证,遵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才能进行修路、砍伐、打枝、造材、运输等作业,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超速超载行驶,严禁酒后开车,要配戴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胶鞋等,保障人身安全。

(三)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要求各森林康养基地、牙梳山自然保护区、各森林公园等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要求景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各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步栈道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以及地质灾害、火灾(含森林火灾)等隐患排查整治,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示或提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划定安全警戒线,建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立安全巡查督导员,并建立常态化巡查制度。设置安全探头,对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实现监控全覆盖,实施24小时监控,对人员聚集和可能发生安全隐患行为及时发出警示,涉水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游乐设施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并配备足够的救生设施设备。对人工泳池等涉水区域的景点,需配备至少1名救生员,负责安全监管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并就近配备救生筏、救生绳、防水手电等救生装备,严防发生溺水等意外事件,做好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整改时限

县林业局安委会办公室与有关责任单位联合成立隐患整改小组,由有关责任单位法人任组长,县林业局安办主任、责任单位生产负责人任副组长,林业站安全业务与有关责任单位安管员任组员;由责任单位生产负责人负责具体整改工作,属地政府与县林业局负责监督指导工作;整改时限为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为发生安全隐患的单位。

三、主要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在分析研判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给行业带来的安全风险,严厉打击企业只顾生产不管安全、带病生产、超能力组织生产等行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三年整治行动目标任务。

(二)夯实基础完善管理体系。林业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有机融合的科学化、系统化、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于亮剑,真正把预防为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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