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4-1100-2020-00025 文号 宁森防指〔2020〕14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9-26
标题 宁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4-1100-2020-00025
文号 宁森防指〔2020〕14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9-26
标题 宁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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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当前,我县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中秋、国庆节日相继来临,林区农事、林事生产性用火以及进山秋游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为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以及全国和全省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防灭火责任。各乡(镇)要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和全省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和林区业主负责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把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强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农业农村、民政、民宗、林业和文旅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严管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民俗用火、林事用火和景区等野外用火,从源头消除隐患。对经审批同意的用火行为要加强监管,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严防跑火。高森林火险期间要组织乡村干部和护林员加强巡护,在重点敏感区域要指定专人看守,严防火种进山入林。要组织力量加强保护区、景区景点、油库、电力设施等防火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灭火意识。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平面媒体、新兴媒体等宣传工具,开展防灭火宣传工作。在重点敏感时段要深入林区、人员活动集中的山头地块,大力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科学安全扑火和紧急避险常识等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参与防火的浓厚氛围,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

四、夯实应急准备,确保林火安全处置。要健全完善科学扑火机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开展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落实扑火队伍和扑救物资,各级扑火队伍要做好扑火工作准备,对现有扑火机具要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切实做到人员、机具、车辆、通讯“四到位”,确保遇有火情,队伍拉得出,设备用得上。在高森林火险期和特殊敏感时段,各乡镇指挥长要驻守乡镇,一旦遇有火情要迅速赶赴火场,全面掌握火情,快速投入重兵,科学组织扑救,强化底线思维和扑火安全红线意识,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做到安全第一,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防灭火信息畅通。秋冬季森林防灭火期间,县、乡(镇)森防办和林业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同时,县森防办要经常抽查乡镇防火值班情况,对出现脱岗、漏岗的予以通报批评。值班人员必须按照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办法和有关规定,做好“报知”“报备”“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现象发生。

 

宁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09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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