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4-1100-2020-00023 文号 宁减〔2020〕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9-27
标题 宁化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做好迎接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工作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4-1100-2020-00023
文号 宁减〔2020〕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9-27
标题 宁化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做好迎接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工作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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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闽减明电〔20201号)文件,《三明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明减明电〔20203号)文件,国家减灾委将于国庆节后对我省实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检查。为做好迎接督查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此次督查检查是根据《2020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有关安排,由国家减灾委组织、有关部委领导带队的督查检查。督查检查的规格高、要求严,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安排,明确工作责任,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要以督查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1010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工作方针,围绕“加快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建设”要求,按照《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的通知》(闽减〔20203号)、《三明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迎接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综合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明减明电〔20203号)文件部署,扎实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着力提升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此次督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有七个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情况;二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三是承担的中央层面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加快立项实施本级急需的自然灾害防治项目情况;四是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进展情况;五是城乡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检查情况;六是基层减灾能力建设情况;七是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重点工程减灾成效。

督查检查组将重点督查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应急、地震等重点工程牵头部门)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和实施九项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并视情前往各地灾害高风险区、重大灾害隐患点、严重受灾点、灾后恢复重建点、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点等现场,采取座谈交流、现场查看等方式开展督查。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督查检查内容和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相关印证材料,认真做好迎检各项工作准备,相关责任人要全面熟悉督查检查项目材料并配合做好现场督查检查工作。

三、精心组织,认真自查

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安排迎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与上级减灾办或业务主管单位沟通衔接,围绕督查检查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要包括本地区本单位工作进展及成效、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有关意见建议等,要求简洁凝练、数据详实,力求全面、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实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实绩。各有关单位自查报告和联络员名单请于2020930日下午17时前报送到县减灾办(纸质版盖章后寄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股,电子版发送邮箱:nhjzfl@163.com,联系人:伍新亮,联系电话:6833068)。

 

附件:联络人填报表

 

 

                                    宁化县减灾委员会

                                     20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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