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7-1100-2020-00005 文号 宁公综〔2020〕3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3-27
标题 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宁化县公安机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公安局印发《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07-1100-2020-00005
文号 宁公综〔2020〕30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3-27
标题 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宁化县公安机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公安局印发《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宁化县公安机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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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组、森林分局:

    为落实委、政府、县局的决策部署要求,局制定了《宁化县公安机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抓实抓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宁化县公安局

                                                                                                                          2020327

宁化县公安机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中共宁化县委办公室、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安办〈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委办发明电〔202031号)和三明市公安局《全公安机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1231日,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立足公安机关职责任务,按照问题能发现、隐患全整改、安全有保障总体目标,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要深入全面,做到人员密集场所应排尽排、全面覆盖,安全环节应查尽查、全面覆盖,整改要彻底到位,对问题隐患分类落实当场整改、限期整改、长期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全面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到位,对违法违规的按照职责依法查处到位,切实提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水平,切实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场(含大型商贸场所及商贸企业),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其他因人员密集可能引发安全隐患的场所。

三、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工作要紧密结合公安日常业务开展,加强上下结合、条块结合、部门联动、滚动进行,既全面彻底,又突出重点。

(一)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纪念馆的展示厅,影剧院、旱冰场等体教文卫场所

督促相关体教文卫场所业主单位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强化重点部位安全防护,健全并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各项制度。推动消防救援部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住建部门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推动卫健部门指导医院针对门诊楼、病房楼等医患集中区域,加大安防建设投入,建立健全医患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制定完善人员拥挤踩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督促托儿所等婴幼儿照护机构落实安全防范建设与机构建设五同要求;推动教育部门加强对学校教学楼、食堂、集体宿舍、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督促学校围绕防拥挤踩踏、防食物中毒等方面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置预案;推动文旅部门加强对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纪念馆的展示厅等单位部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业主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排查整治重点为:

1. 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安保人员在岗期间是否按要求携带,是否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2. 是否制定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是否落实守卫看护、巡逻检查、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3. 是否在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存储时间是否达标。

4. 是否制定符合相关体教文卫场所安全防范所需的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宗教场所等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

加强日常管理,配合文旅、商务等部门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各项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举办大型活动时,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会同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活动举办场所安全检查;有临时搭建相关设施、建筑物的,会同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承办者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配足安保力量和必要安检设备,维护现场秩序,实时监测现场人流,及时疏导分流,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事件。排查整治重点为:

1. 举办活动是否经过公安机关审批许可;审批是否规范,材料是否齐全,各工作环节是否到位。

2. 举办场所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临时搭建的舞台、观众台、灯光架、展台、展架等设施、建筑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齐全、完好有效;水电气热、通信广播等重点要害部位看护措施是否到位。

3. 现场售票处、场地内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现场桥梁、涵洞、河(湖)沿岸、陡坡、窄路、转弯等重点部位、地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 承办者是否按照核准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活动场所容纳人员的数量是否超过安全容量;当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是否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等多种方式,有效分流疏导。

5. 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是否配齐配强处置突发事件的机动力量和装备,并组织开展演练。

(三)客运车站候车室

督促业主单位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强化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健全并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各项制度。将场所部位列入巡防巡控重点,落实“135分钟快速反应和武装巡逻四项机制,强化与武警部队武装联勤巡逻,提高见警率和威慑力,及时处置突发案事件。推动消防救援部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住建部门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推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车站做好候车室安全防范措施,对旅客及携带物品落实安全检查措施,制定防范人员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排查整治重点为:

1. 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2. 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安检设施、安检人员,是否定期组织安检人员开展查危识疑专业能力培训,对人员、物品的安全检查是否严格规范。

3. 是否落实守卫看护、巡逻检查、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4. 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应对人员拥挤踩踏、治安突发事件、暴力恐怖袭击等应急处置预案,相关联动处置措施是否实用有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演练。

5. 是否在重要出入口、旅客等候区、售票区、安检区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存储时间是否达到要求。

(四)旅游景区

会同文旅、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场监管等部门,对景区内的场所、设施和交通运输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会同景区管理部门督促做好景区安全容量评估,采取预约售票,人流监测预警等方式,及时掌握景区内游客容量,当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及时有效分流疏导人群。排查整治重点为:

1. 是否开展旅客安全容量评估;活动场所容纳人员的数量是否超过负荷;当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是否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等多种方式,有效分流疏导人群。

2. 在旅游景区中安全情况较为复杂的陡坡、窄坡、桥洞、水域等重点部位、地段和险要路段是否设立安全警示牌,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3.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 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是否配齐配强处置力量和装备,是否组织开展演练工作。

(五)宾馆、娱乐服务场所

加强对旅馆业、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审批备案管理,督促指导旅馆业、娱乐服务场所健全、完善各项治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经营单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经常性开展各类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消除各类治安安全隐患。会同场监管、文旅、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开展综合性联合执法。推动应急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演练、建立应急疏散预案;推动场监管、文旅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无营业执照、无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取缔;推动文旅部门加强对娱乐场所核定的消费者容纳数量的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超标准接纳消费者的营业场所,防止发生人员踩踏事件;推动住建部门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排查整治重点为:

1. 审批备案的申请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真实有效,对已审批备案的经营单位是否逐一组织回头看。

2. 现场检查、抽查是否到位;审批备案的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按规定进行核查,并全面、客观地记载核查情况。

3. 检查发现《行业场所日常治安检查记录簿》中记录的隐患是否逐一督促整改到位。

4. 出入口、收银台、主要通道、大厅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及保存。

5. 出入口、紧急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安全指示、警示标识是否完善。

6. 房间数、楼层数、床位数等与核定的情况是否一致。

7. 娱乐场所是否安装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旅馆业是否按要求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8. 是否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9. 娱乐场所是否建立落实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可疑情况报告、安全巡查、保安配备等安全管理制度;旅馆业是否建立落实住宿验证登记、访客管理、贵重物品保管、可疑情况报告和值班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

10. 是否存在黄赌毒等治安问题隐患。

(六)养老院、福利院、救助托养等民政服务机构

督促指导养老、儿童福利、救助托养等机构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落实必要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推动消防救援部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住建部门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推动民政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对相关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落实,指导制定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排查整治重点为:

1. 是否落实必要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 是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 是否制定并落实守卫看护、巡逻检查、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七)饭店、商场、集贸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生产生活场所

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落实必要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健全并落实内部治安保卫各项制度。特别是对各类商贸综合体,既要督促综合体业主单位牵头抓好总体安全防范工作,又要督促综合体内影剧院、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好各自从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推动消防救援部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住建部门加强房屋建筑安全排查;推动场监管、商务等部门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制定相关应急处置预案。排查整治重点为:

1. 是否落实必要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 是否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 是否制定并落实守卫看护、巡逻检查、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工作措施

(一)开展拉网排查。组织警力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认真对照排查整治重点,逐个场所、逐个项目拉网过筛,做到面上排查全覆盖、点上排查不缺项,坚决避免盲区死角。要建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台账,逐场所、逐项目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全面落实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按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做好隐患等级评估,并对应确定为红、橙、黄、蓝四色予以预警整治,对一般以上或紧急隐患组织集中立行立整,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组织人员疏散、关停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等方式落实整改;其他隐患要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具隐患整改通知书,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直至消除。对排查整治中发现房屋质量问题、消防安全隐患等属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书面抄告主管部门。对可能引发案事件或安全事故的要及时报告当地安办,配合做好人员避险、督促整改等工作。

(三)严格监管执法。坚持以查促管、以打促防,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加大查处惩治力度。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责令停业的责令停业,该列入黑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坚持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并重,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曝光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强大震慑,倒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四)加强建章立制。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经验做法,对好的经验予以推广。对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从机制和制度层面堵漏洞,加强源头防范。建立常态化滚动排查化解机制,对安全隐患发现在早,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有效清除安全隐患死角,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按照不分阶段、不分步骤的总体要求,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查处,抓实、抓细、抓紧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责任人要全面依法履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避免打折扣、留死角、走过场。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要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排查、联动整治,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排查不深入、整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追查问责。

(三)加强情况总结。部门要深入掌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度,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及时整改完善。要确定专人收集汇总情况,加强上传下达工作。各部门工作情况请分别于327日、618日、918日、1218日前报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排查出的一般、较大安全隐患问题清单由各单位建档备查,特别重大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每月18日前报送县公安局治安队。联系人:何俊东。联系电话:13605982281

 

附件:人员密集场所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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