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8-1100-2018-00032 文号 宁城办〔2018〕10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12-14
标题 城郊乡党政办公室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8-1100-2018-00032
文号 宁城办〔2018〕10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城郊乡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12-14
标题 城郊乡党政办公室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城郊乡党政办公室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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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乡直(办)各单位:

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委〔20189号)要求,结合我乡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制定了《城郊乡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城郊乡党政办公室

                                                                                    201812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城郊乡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是我乡今冬明春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化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印发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安委〔20189号)要求,结合我乡冬春季节火灾形势,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大检查。各村、乡直(办)各单位要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要求,持续深化对辖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宾馆、饭店、山庄、农家乐、医院、医疗站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商场市场、交通枢纽、体育馆、庙宇、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民政办、消防志愿者队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评估和整改工作,提升消防安全设防水平,督促养老院、福利院严格落实《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冬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村建站、铁办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严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留宿人员、违规动火动焊等行为;项目办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管理区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城郊卫生院、乡卫计办要加强医院病房楼、门诊楼、医疗站点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督促。城郊学区要组织学校、幼儿园加强消防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和防火巡查。项目办要加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规范临时布展、落实现场看护。文化站、广电站要加强庙宇等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督查,督促各庙宇等宗教场所加强消防设施配备,加强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2.提升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文化站、广电站、消防志愿者队及所涉的村要开展自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特别是要对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隐患,并逐项落实整改,按期消除隐患。要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电气线路检测,结合文物修缮因地制宜的同步增设或改造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3.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乡安监站、项目办、翠江派出所、城关工商所、城郊工商所及各村要再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改装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各村、乡村建站、乡安监站要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动各村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4.开展“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经常性对“三合一即:吃、住、生产、经营在一起”场所开展检查,掌握“三合一”场所动态情况。要督促违规“三合一”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既有“三合一”场所,严格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安全使用、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简易自动喷水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切实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5.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依托综治平台,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连片自然村消防安全检查,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加强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防护。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春节前,各村要联合翠江供电所组织排查电气线路,重点整治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电气线路连接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翠江派出所,消防志愿者队要指导各村开展消防工作,清理房前屋后的可燃杂物。各村要安排人员进行夜间巡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加强社会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等七进”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短信、展板等向群众宣传“小火亡人”警示案例、冬春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等,教授居民掌握灭火逃生自救技能;各村要联合有关部门上门开展一次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安全提示。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假日,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电子屏幕播放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家庭防火、冬季取暖、公共场所、逃生自救等为重点消防安全知识。通过手机短信向各村群众,企业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对设有LED显示屏的公共娱乐场所,督促其每天播放消防安全知识标语;对辖区内设有视听设备的公共娱乐场所,100%实现开机消防提示。督促文物管护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

3.加强消防培训。争取2018年底前,组织一次行业部门、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

(三)提升消防救援能力

1.加强乡村消防队伍建设。加强乡、村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努力提升全乡消防工作水平。

2.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整合应急救援力量,规范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健全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持续抓好直调直报拉动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组织消防、气象、水利、国土、交通运输等单位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安保工作

1.强化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全国“两会”及省、市、县、乡各类重大活动举办期间,要提升火灾防控等级,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全力确保消防形势稳定。

2.加强重要节日检查巡防。元旦、春节、元宵节日期间,乡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和的检查及夜间营业场所错时检查力度。重要节日期间要围绕繁华商圈、游园庙会、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庙宇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的重点时段,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驻勤巡逻。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风险研判。各村、乡直(办)有关单位要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20181225日前,提请乡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判本乡冬春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分辖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志愿者队、乡安监站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乡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落实约谈提示。根据火灾形势研判情况,提请乡政府对火灾多发高发或亡人火灾频发的村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要结合重要节庆时段,重点约谈竹木制加工生产、经营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使用锅炉生产加工等企业,督促有关单位(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组织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实行清单治理。201812月中旬前,乡直(办)有关单位要组织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

(四)集中曝光督办。20181222日和201922日前,要分两次上报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通过媒体曝光,以舆论监督推动整改。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五)严格监管执法。消防志愿者队、安监站每月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检查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结合形势研判,重点抽查高风险单位,选取养老院、医院、医疗站所、商店、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强化事故警示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1217日前)。各村、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制发方案或召开会议部署,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1217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村、乡直(办)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将成立由乡有关部门参加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消防志愿者队,承担日常工作。各村、乡直(办)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部门合力。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要联合上级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提升执法力度,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问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推动隐患整改,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和单位,乡里将进行通报,严格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名单见附件)冬春火灾防控部署情况,请于20181217日前报送乡安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2月起,每月20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曾继辉,电话:0598-682457118806005823

  附件:需要报工作开展情况的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

需要报工作开展情况的有关单位名单

 

    城郊中心学校、项目办,民政办、翠江派出所、城郊司法所、财政局、村建站、道安办、农技站、水利工作站、文化站、卫计办、城郊林业站、城郊卫生院,安监站、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村建站、消防志愿者服务队、翠江供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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