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99-1500-2019-00003 | 文号 | 宁退役军人〔2019〕17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成日期 | 2019-07-10 |
标题 | 关于下拨2019年第三季度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费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99-1500-2019-00003 | ||
文号 | 宁退役军人〔2019〕17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7-10 | ||
标题 | 关于下拨2019年第三季度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费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社指〔2018〕120号)及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民优〔2018〕1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费(详见附件1)下拨你乡(镇)。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资金社会化发放要求于7月15日前发放完毕。严禁发生克扣、截留、挪用、贪污资金等违法乱纪行为,同时对增减对象要全面入户调查,及时核减死亡的自然减员数。
附件:1.2019年第三季度优抚资金发放汇总表。
宁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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