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2-1500-2018-00068 文号 宁机险〔2018〕1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18-08-20
标题 宁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18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2-1500-2018-00068
文号 宁机险〔2018〕15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18-08-20
标题 宁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18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2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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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参保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闽人社文〔2015〕380号)(以下简称380号文,做好参保人员2018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380号文有关规定,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的基数为准,实施一年一定。为此,请各参保单位于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930日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到我中心办理201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月缴费基数申报手续,我中心将从2018年1月起执行差额补缴。

2.380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达到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按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因此,根据福建省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度全省及各设区市社平工资标准计算,2018年度基数申报最高限额为17257,最低限额为3451。

3.月缴费基数的计算公式为:

执行机关单位工资制度的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2017年度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发放工资月数+年终一次性奖金÷12。

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2017年度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发放工资月数。

4.参保单位人员的缴费基数明细情况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请各参保单位按照我中心2018年度基数申报业务一次性告知单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向我中心征收科申报。

5.单位基数模版电子版请到我中心拷贝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如有异议,请拨打我中心征收科电话咨询:0598-6823567

 

附件:1.2018年度基数申报业务一次性告知单

      2.关于2018年度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公示情况的反馈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资总额申报表

 

 

 

 

 

宁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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