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09-1500-2020-00026 | 文号 | 宁民福﹝2020﹞63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08-10 |
标题 | 宁化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第三批小额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20年第三批小额临时救助资金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09-1500-2020-00026 | ||
文号 | 宁民福﹝2020﹞63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8-10 | ||
标题 | 宁化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0年第三批小额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20年第三批小额临时救助资金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民政办,泉上华侨农场办公室:
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效能,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基本生活困难。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9﹞121号)、《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化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文﹝2019﹞68号)等文件精神,依据乡镇申请,经局务会研究决定(2020年第六次局班子会议纪要),拨付小额临时救助备用金泉上镇5万元、曹坊镇5万元、中沙乡3万元、济村乡3万元、安远镇8万元、河龙乡2万元、淮土镇10万元、水茜镇9万元、华侨农场0.5万元,合计45.5万元。
此次下拨资金用于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小额救助,各乡镇要加大救助力度,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重点使用,并根据困难群众家庭生活情况及时救助,发放到户,落实到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2020年第三批小额临时救助资金分配表
宁化县民政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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