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06126-1200-2019-00049 | 文号 | 宁市监〔2019〕69号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9-08-29 |
标题 |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组织本辖区所有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包括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出具监督意见书,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切实加大督查检查和整改落实力度,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26-1200-2019-00049 | ||
文号 | 宁市监〔2019〕69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8-29 | ||
标题 |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组织本辖区所有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包括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出具监督意见书,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切实加大督查检查和整改落实力度,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 ||
有效性 | 有效 |
现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明市监餐〔2019〕15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监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迅速行动,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各市场监管所要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按照《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组织本辖区所有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企业、校园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包括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出具监督意见书,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切实加大督查检查和整改落实力度,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监督培训,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着重围绕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管控、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卫生状况、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并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告自查自评情况。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或督促学校及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单位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和操作规范的宣传培训,特别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并按要求落实培训考核工作,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力推动学校食堂及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三、部门协作,形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加强与教育、公安、城市管理、卫生等部门配合与协作,积极推动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建立部门间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制度,及时把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教育等相关部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体合力。
四、创新方式,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各市场监管所、县局相关股室要在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供校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推进“放心食堂”“放心餐厅”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推动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软硬件改造和提升,进一步做好全县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督促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做好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切实通过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
请各市场监管所将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及统计表于2019年9月22日前报送县局餐饮股。
附件:1.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2. 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9日
抄送: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9日印发 |
附件1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明市监餐〔2019〕150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秋季学校和幼儿园开学在即,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经市市场监管局研究,现就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学校供餐群体特殊,社会关注度高,食品安全事关学生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对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秋季开学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落实责任,开展安全自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按照今年市教育局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督促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着重围绕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管控、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卫生状况、餐厨废弃物处置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实,特别是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和食品留样制度的落实,切实把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秋季开学前后一个月左右,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将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校园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作为重点对象,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增强监督检查的靶向性和工作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督促经营者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同时,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对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福建省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查的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特别是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问题,认真检视自身,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校园周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中8项重点要求的情况,严厉打击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使用假证经营以及经营场所脏乱差、加工制作不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环境。
四、因地制宜,加强宣传培训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召开专题培训、发放宣传材料、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校校长、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负责人、供校生产企业负责人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培训,重点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物中毒防控知识,提升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底线意识,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要督促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校生产企业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参加的食品安全培训考核,从业人员应在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强化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要加强与教育、公安、城市管理、卫健等部门配合与协作,积极推动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建立部门间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制度,及时把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报告当地政府并通报教育等相关部门,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并通过应急渠道在规定时限内上报。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7日
附件2
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 别 |
单 位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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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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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学校及供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其中:学校食堂 幼儿园食堂 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供校食品生产企业 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 |
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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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发现风险隐患数量 其中:学校食堂 幼儿园食堂 学校周边餐饮单位 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供校食品生产企业 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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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周边监督抽检食品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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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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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学校周边等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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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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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数量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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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法案件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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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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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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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培训班 |
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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