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19-00042 文号 宁食安办〔2019〕9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7-22
标题 宁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规范我县肉品市场秩序,保障上市销售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打击肉品市场私屠滥宰、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避免问题肉品流向餐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19-00042
文号 宁食安办〔2019〕9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7-22
标题 宁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规范我县肉品市场秩序,保障上市销售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打击肉品市场私屠滥宰、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避免问题肉品流向餐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6 10:19
| | | |
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规范我县肉品市场秩序,保障上市销售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打击肉品市场私屠滥宰、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避免问题肉品流向餐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现就加强我县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食安办综合协调、有关监管部门对口负责、部门间积极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执法。对不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问题畜禽肉品进入市场销售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辖区内多次出现私屠滥宰等肉品市场质量安全问题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农村部门要抓好源头管理。打击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和滥用兽药、出售(运输)病(毒)死、死因不明、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伪造检疫证明生猪、牛、羊的行为;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监管工作打击私屠滥宰以及加工注水肉、病死肉、有害肉等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畜禽肉制品生产加工及肉品储藏、销售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肉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督促肉制品生产加工者、冷冻冷藏经营者、餐饮单位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制度;依法查处使用非法屠宰肉品、病(毒)死、死因不明猪肉、有害肉、无合法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等行为;严厉打击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特别是以淘汰种猪肉冒充正常猪肉、冒充牛肉销售等欺诈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城管部门负责做好畜禽及其肉制品占道宰杀及经营的监管执法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生猪、牛、羊养殖、屠宰、收购、肉制品生产加工、储藏、销售、消费等环节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

(一)明确检查重点。重点检查畜禽养殖、生猪定点屠宰、集贸市场、超市、学校(包括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各类肉品摊贩等经营主体。

(二)严格案件查处。各有关部门对畜禽养殖、收购、屠宰、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从快、从重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三)加强联动协作。各级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作用,组织、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案件移送、调查取证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杜绝以罚代刑。

三、扩大宣传,强化督导

(一)注重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加强正面舆论宣传的同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震慑不法分子,要充分利用内部简讯、微博微信、官方网站,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二)推动社会共治。各有关部门要健全举报奖励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打假志愿者队伍、协管员队伍、行业协会组织、社会团体、各级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举报肉品市场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总结。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各乡镇食安办要切实加强对整治的督导,及时收集各部门工作成果,形成经验材料。县食安办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食品安全考核评价范畴。

 

 

 

 

                             宁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722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宁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722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