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19-00011 文号 宁市监〔2019〕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1-09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19-00011
文号 宁市监〔2019〕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1-09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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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局相关股室、执法大队:

    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三明市农业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通知》(明农〔2018326号)、《宁化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职责,现就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食品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最严”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村食品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是,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依然存在,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食品假货、“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侵害了农村居民合法权益,甚至危及公众健康,农村食品治理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维护农村食品良好生产经营秩序,是推进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优化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创新方法路径,扎实推进、久久为功,全面提升农村食品治理水平。

二、治理工作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打建结合。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主体,又要按照便民惠民的要求,建设完善的食品流通市场体系,合理布局食品经营销售网点,保障农村食品有效供应。

坚持堵疏结合。既要强化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质量抽检力度,又要强化技术服务,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帮助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质量控制体系。

坚持长短结合。既要针对当前突出问题,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出台一批能管用、见效快的措施,又要围绕固本强基,全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科学有效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秩序,在2019年春节前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食品假货、“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用23年时间,健全完善农村食品治理机制,建立规范的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治理重点

1.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2.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3.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4.重要时点:节假日、婚丧嫁娶、农忙耕种等农村市场集中消费时段。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大建设,推动入市食品“一品一码”。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管理,建立生产经营档案,指导其按规定上传追溯信息,全面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把准入关和检测关,推动进入农村市场的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质量安全。〔县局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股、各市场监管所分工负责〕

(二)迅速开展生产经营环节执法大检查,集中收缴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重点品类加大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查看是否存在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问题隐患,要进一步核查生产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索证索票是否到位、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生产经营记录是否健全。发现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收缴并及时销毁,切实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全面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负责,县局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股配合〕

(三)开展农村食品商标大保护,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严厉打击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依法打击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商标侵权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负责,县局商广股配合〕

(四)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大追查,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发现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要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和为其提供商标、广告、认证、包装等服务的经营者。坚决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端掉一批违法“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实施禁业限制。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查处。〔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负责,县局法规股配合〕

(五)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共治大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结合食品网格化监管工作,强化社会共治。发挥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作用,推进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开展群防群治。在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张贴12315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将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引导和督促各类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县局食品综合股、生产流通股、餐饮股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大宣传,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加强《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办法》等法规宣传培训,强化农村食品生产者的诚信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发展培育符合农村需求的质优价廉食品品牌,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把关责任和义务。将“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兴农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农村,加大农村食品科普力度,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县局食品综合股、生产流通股、餐饮股负责,各市场监管所配合〕

四、实施步骤

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集中力量和时间,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1月2日)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工作部署动员会议,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农业、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3日123日)

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大建设、大检查、大保护、大追查、大行动、大宣传,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构建共治大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2月)

及时开展数据统计,挖掘典型案例,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红名单” “黑名单”制度,落实联合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务求工作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与各乡镇食安办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当地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作用,结合农村当地集散活动,多渠道、高频次地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措施、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及时报送信息。建立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本级专项工作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和统计数据。各所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请于每周二下班前将本辖区内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县局食品流通股汇总上报,并于123日前报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联系人:何长兴,电话:6666829,邮箱:nhscltg@163.com

附件:1.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9日

 

  

附件1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叶  斌  局  长

副组长:熊道乾  副局长

        谢荣树  副局长

     员: 杨  利  食品综合股股长

            何长兴  食品生产(流通)股股长

            江仁水  餐饮服务股股长

            赖向华  商广股股长

            谢华琪  法规股股长

            龚晓文  公平交易股

            黄兴旺  执法大队负责人

            周生林  翠江所所长

            吴焰辉  城郊所所长

                石壁所所长

            吴仕松  湖村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张海华  曹坊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张清松  安远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股,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附件2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市场监管)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 号

类 别

单 位

数 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食品生产主体

 

3

检查食品销售主体

 

4

检查餐饮服务主体

 

5

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6

检查发现

问题情况

假冒食品

批次

 

7

假货

批次

 

8

三无食品

批次

 

9

超过保质期食品

批次

 

10

其他问题

批次

 

11

抽检食品情况

抽检批次数

批次

 

12

不合格批次数

批次

 

13

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数量

公斤

 

14

取缔无证生产主体

 

15

取缔无照经营主体

 

16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17

吊销营业执照

 

18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19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20

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

万元

 

21

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

万元

 

22

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

 

23

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值

万元

 

24

商标侵权假冒案件罚没金额

万元

 

25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26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

 

27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28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次数

 

29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次数

 

请报送行动开始截至填报时间的数据。假冒伪劣食品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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