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18-00079 文号 宁市监〔2018〕11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11-07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化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检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学校食堂专项检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26-1200-2018-00079
文号 宁市监〔2018〕116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11-07
标题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化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检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学校食堂专项检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化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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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防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教育局将于11中下旬联合开展全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县公立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

二、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将根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表》(见附件)要求开展检查,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情况将列入年终考评。同时,督促学校重点落实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学校主体责任方面:督促学校落实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督促学校食堂筛选确定相对稳定、产品安全质量有保证的原料供应商,对米、面、油、肉类等大宗食品原料实行统一采购;督促学校强化对食品原料的保管,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督促学校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督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做好食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系统和食安三明一品一码系统的注册与录入工作。

(二)学校食堂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与贮存、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指导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加强对学校领导、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与培训,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检查安排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教育局组成两个专项检查小组,于11月12日—30日对全县各有关学校食堂开展专项检查(具体检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检查安排如下:

 

序号

检查学校

检查人员

车辆

1

治平、曹坊、安乐

吴翠英、江仁水、

曹坊所1人

市监局车

2

石壁、淮土

张雪莲、黄巧玲、

石壁所1人

教育局车

3

安远、河龙

吴翠英、黄巧玲、

安远所1人

市监局车

4

泉上、湖村

张雪莲、江仁水、

湖村所1人

教育局车

5

方田、济村

吴翠英、黄巧玲、

石壁所1人

市监局车

6

水茜、中沙

张雪莲、江仁水、

湖村所1人

教育局车

7

一中、五中、城东幼儿园、城东小学、城东中学、实验幼儿园、工贸学校

吴翠英、黄巧玲、

城郊所1人

市监局车

8

城南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六中、七中、第二实验幼儿园

卫校

张雪莲、江仁水、

翠江所1人

教育局车

 

附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表

 

 

                                   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化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7日

 
附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评定表     

单位名称:                                              

评定时间:             

评定得分:         评定等级:(□好、□较好、□一般、□差)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分值

得分

一、许可管理

1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2

 

二、信息公示

2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2

 

3

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公示的时间、位置等符合要求。

2

 

4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量化等级标识。

2

 

三、制度管理

*5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

5

 

*6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2

 

四、人员管理

*7

主要负责人知晓食品安全责任,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8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2

 

9

具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2

 

10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双手清洁,保持个人卫生。

2

 

五、环境卫生

11

食品经营场所保持清洁、卫生及空气流通。

2

 

12

烹饪场所配置排风设备,定期清洁。

2

 

13

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

 

14

卫生间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理。

2

 

六、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

*15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5

 

评定人员签字:                                            

单位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签字:                       

 

 

16

原料外包装标识符合要求,按照外包装标识的条件和要求规范贮存,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

 

17

食品添加剂由专人负责保管、领用、登记,并有相关记录。

2

 

七、加工制作过程

18

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在盛放、贮存时相互分开。

5

 

19

制作食品的设施设备及加工工具、容器等具有显著标识,按标识区分使用。

3

 

20

专间内由明确的专人进行操作,使用专用的加工工具。

3

 

21

食品留样符合规范要求。

3

 

22

外送食品的标识、储存、运输等符合要求。(如:包子、馒头、面包等)

3

 

23

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与食品一同贮存、运输。

3

 

八、设施设备及维护

24

专间内配备专用的消毒(含空气消毒)、冷藏、冷冻、独立空调等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5

 

25

食品处理区配备运转正常的洗手消毒设施。

3

 

26

食品处理区配备带盖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

3

 

*27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并保持清洁。

3

 

九、餐饮具

清洗消毒

28

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采购符合要求。

3

 

29

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并运转正常。

3

 

*30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用后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3

 

 

十、可追溯系统注册、录入

 

31

是否注册食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系统账号。

2

 

32

是否注册一品一码系统账号。

2

 

33

是否及时录入食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系统和一品一码系统数据

5

 

 

34

是否按标准录入食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系统和一品一码系统数据

5

 

十一、附加分

35

是否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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