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00-0100-2015-0233 文号宁政文〔2015〕13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5-08-04
标题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00-0100-2015-0233
文号 宁政文〔2015〕132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5-08-04
标题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4 11:56
| | | |
政策解读:

宁政文〔2015132

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

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市属驻宁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机构改革,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如下(见附件)。

附件: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一览表

宁化县人民政府

201583

(此件主动公开)


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一览表

2015年8月3

县政府领导

门(单位)

门(单位)

余建地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编制、人事、监察、财政、审计工作。

县人大。

常委、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长外出时主持县政府工作;协助分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城市经营等工作。

国土局、住建局、人防办、行政执法局、城市经营公司、城市建设公司。

县政协,党校、团县委、城管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林翠玲

副县长

协助分管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广电、精神文明等工作。

教育局、卫计局、文广局、县方志办、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文明办、党史室、妇联、社科联、文联、关工委、七O四台、新华书店、盐务局、工贸学校、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医药公司、广电网络集团。

刘小帆

副县长

协助分管工业工作, 协助县长抓编制、人事、监察、财政、审计具体工作。

经信局(支前办)、华侨经济开发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公务员局、监察局、效能办、财政局、审计局、金融办。

编办、纠风办、老干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机构、总工会、工商联(商会)、供电公司。

陈朝利

副县长

协助分管农业农村、公安、民政、司法等工作。

农业局、林业局、公安森林分局、水利局、水保办、移民局、供销社、公安局、民政局(老龄办)、老区办、司法局、法制办。

农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信访局、老促会、残联、烟草局、气象局(防雷局)、水文站、国有林场、宁化监狱留守处。

张清祥

副县长

协助分管发改、交通、统计、物价、安全等工作。

发改局(经动办)、交通局(交战办)、铁办、高速办、公安交警大队、统计局、物价局、监局、粮食局、物资总公司。

公路分局、闽通长运宁化分公司、石油公司、国家调查队。

张敬丰

副县长

协助分管政府办、机关事务、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民族与宗教事务、外侨等工作。

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科技局、商务局、民宗局、外侨办、华侨农场。

科协、贸促会、侨联、台联、台办。

刘远隆

副县长

协助分管市场监管、旅游、客家、行政服务中心等工作。

市场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食安办)、旅游局、客家办、客家祖地管理处、行政服务中心、商业总公司、客家祖地旅游有限公司、数字办。

客联会、客研会、客家研究中心。

胡红林

副县长

协助分管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环保局、人社局。

档案局、邮政局。

张发坤

副调研员

协助抓交通项目工作。

张清亮

副调研员

协助抓工业经济工作。

注:为了工作上相互支持、配合、衔接,提高效率,县政府领导成员实行AB角工作制度。陈健与刘远隆,林翠玲与刘小帆、张清亮,陈朝利与胡红林,张清祥与张敬丰、张发坤互为AB角。

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