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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06113-3000-2021-00048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1-09-10 |
标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 ||
内容概述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张望寿、洪培敏)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06113-3000-2021-00048 |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宁化县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9-10 | ||
标题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 ||
内容概述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张望寿、洪培敏) | ||
有效性 | 有效 |
黄培敏因保管不善,将宁房权证字第4095号房屋所有权证(宁化县翠城中心市场1幢801室)不慎遗失。特此公告上述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作废,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张望寿、黄培敏申请遗失。如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30日)内向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办理遗失补证相关手续。
宁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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