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17-3000-2020-00054 文号宁农〔2020〕99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11-12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农业生产用火防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农业生产用火防控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6117-3000-2020-00054
文号 宁农〔2020〕99号
发布机构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0-11-12
标题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农业生产用火防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农业生产用火防控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农业生产用火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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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农技站:

金秋已至迎来粮食等农作物收获的季节,同时也是烧秸秆等野外生产用火的高峰时期,为防止因农事用火不当引发火灾,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农业生产用火防控,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各乡镇农技站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三明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指导农民合理利用农田作物剩余物、田边田坡草,指导规范农事用火,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有效消除火灾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措施落实。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狠抓防火措施的落实:一要将农村防火知识宣传纳入农民培训公共课程,切实增强农民防火意识;二要加强稻草还田宣传和技术指导,引导农户做好农田及农林交错区稻草还田,严禁在稻田内焚烧稻草和稻桩,提高土壤有机质;三要将茶树的修剪枝叶、枯枝落叶等清除出茶园,清理茶园杂物;四要加强果树修剪枝蔓粉碎等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禁止在果园焚烧枝蔓、杂草;五要积极引进秸秆还田农机装备,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新机具和新技术。

二、加强防火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重点宣传《农业生产防火安全须知》,通过发放和张贴《明白纸》,制作展板、宣传栏、横幅和挂图,利用微信、抖音等转发相关防火知识,发送短信提示等,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开展农业生产防火宣传工作,推进宣传教育进村入户,营造全民参与农业生产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应急预案。持续抓好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农作物秸秆,组织人力、物力或采取奖补措施集中清理,推进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农业生产用火风险隐患。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农业生产用火防控应急预案,增强预案可操作性,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附件:农业生产防火安全须知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011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农业生产防火安全须知

 

一、农业生产“二提倡”

1.采用机械、人工方式开荒;

2.推进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农业生产用火“六禁止”

1.禁止烧田埂杂草;

2.禁止烧秸秆;

3.禁止烧灰积肥;

4.禁止烧垃圾;

5.禁止烧垦开荒;

6.禁止其他容易引起火灾和大气污染的用火行为。

三、农业生产用火“五做到”

1.在森林火险等级三级及以下用火;

2.开设水平距十米以上防火隔离带;

3.有专人看护用火现场,并配带扑火工具;

4.用火后清理现场,熄灭余火;

5.落实其他安全防范措施。

四、野外用火“三违法”

1.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

2.虽经批准进行野外用火,但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

3.在野外用火命令发布期间进行野外用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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