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保办、移民局,县属水库调度中心,水电开发公司,局属各股(站)室:
为进一步做好水利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可操作性,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宁政办〔2019〕2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的若干意见》(宁政文〔2019〕49号)文件精神以及县水利局局务会议具体要求(宁水会纪〔2019〕17号),现将水利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中介服务费用标准
1.工程投资400万元(不含)以下,招标代理费最高控制价0.35万元;
2.工程投资4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招标代理费最高控制价1万元;
3.工程投资1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招标代理费最高控制价1.5万元;
4.工程投资3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招标代理费最高控制价3万元;
5.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招标代理费最高控制价5万元。
二、关于工程施工招标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中介服务机构必须按有关规范及要求提供代理服务,对不配合业主单位或代理过程中出现差错三次以上的,一年内不得代理水利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三、关于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单位资质条件
属于邀请招标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对于专业技术上无特殊要求的,可以允许本县范围内具有市政、房建、交通等相当资质级别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
宁化县水利局
2019年12月6日